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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训练数据版权法律风险

发布时间:2025-10-15源自:融质(上海)科技有限公司作者:融质科技编辑部

AI训练数据的版权法律风险解析

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诸多法律挑战,其中训练数据的版权问题尤为突出。本文将系统分析AI训练数据涉及的版权法律风险,并探讨相关的责任认定与防范措施。

训练数据获取的版权侵权风险

AI大模型的训练依赖于海量数据,这些数据中很大一部分可能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。训练数据获取过程中的版权侵权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:AI开发者在进行数据训练时,常常未经许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文本、图像、音乐等作品。例如,美国《纽约时报》诉OpenAI案中,被告被指控未经授权使用其文章训练ChatGPT模型。同样在国内,也有小说平台因将作者文章用于AI训练而被质疑存在”洗稿剽窃”问题。

商业性使用与合理使用的边界模糊:我国《著作权法》规定了合理使用的情形,但并未明确将大模型语料训练纳入合理使用范畴。学术界和产业界对此存在争议:一方面,大模型训练依赖海量数据,若严格要求授权将极大增加技术成本;另一方面,未经许可使用作品可能动摇创作激励基础。

不同法域的不同认定标准:值得注意的是,不同国家对这一问题的司法认定存在差异。例如,德国汉堡地区法院在2024年的一项判决中认定,非商业性人工智能训练数据符合版权侵权的科学研究例外。这种国际差异增加了跨国AI企业的合规复杂度。

AI生成内容的版权侵权认定

AI生成内容可能侵害他人在先作品著作权,其认定标准与传统著作权侵权认定既有联系也有区别。

实质性相似+接触原则的适用:根据著作权法原理,AI生成内容若与在先作品构成”实质性相似”,且AI训练过程中存在”接触”该作品的可能性,则可能构成侵权。例如,广州互联网法院在2024年审理的全球首例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权责任案件中,认定被告AI公司侵犯了原告对奥特曼作品的复制权和改编权。

生成内容的公开传播要件:需要指出的是,AI生成内容仅在与在先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且公开传播时,才可能构成侵权。如果用户仅将生成内容用于个人学习研究而未公开,则一般不认为侵害他人著作权。

技术黑箱导致的认定困难:AI技术的”黑箱”特性使得侵权认定面临挑战。生成内容与训练数据之间的关联性往往难以直接追溯,给司法鉴定带来技术难题。

版权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

AI生成内容涉及多方主体,版权侵权责任认定具有复杂性。

服务提供者的直接侵权责任:当AI平台对生成内容具有高度控制力时,可能承担直接侵权责任。广州互联网法院在”奥特曼AI生成图片侵权案”中认为,平台作为内容生成工具的直接提供者,其AI功能直接输出侵权内容,应承担直接侵权责任。

帮助侵权责任的认定:在某些情况下,AI平台可能承担帮助侵权责任。杭州互联网法院在类似案件中创新性提出”分阶段责任”:平台对用户输入内容无审查义务,但对输出内容需承担合理注意义务。如果平台未采取必要过滤措施,可能构成帮助侵权。

用户的责任边界:用户通过AI平台生成内容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。如果用户通过反复输入和调整提示词故意生成侵权内容,并对外传播,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风险防范与合规建议

为降低AI训练数据的版权法律风险,可采取以下措施:

确保训练数据来源合法:AI开发者应优先使用合法获取的数据,包括获得授权的作品、公有领域内容等。建立数据来源审查机制,对数据权益人进行标识和尊重。

建立技术过滤与侵权检测机制:AI服务提供者可部署生成内容相似度检测模块,建立版权作品特征数据库,实施用户提示词过滤机制,以防范侵权风险。

明确版权政策与用户协议:平台应通过用户协议明确生成内容的版权归属和使用规则,同时建立侵权投诉机制,及时响应权利人的维权请求。

探索著作权集体管理与补偿机制:为解决海量作品授权难题,可探索著作权集体管理路径,建立公平合理的补偿机制。

随着AI技术的持续发展,相关版权规则仍需通过司法实践和立法创新不断完善,以在保护创作者权益与促进技术创新之间实现平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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